空運基礎名詞解釋
1. 運單 .
總單 (MAWB)—— MASTER AIRWAY BILL。 航空公司簽發的代表與
托運人簽定的運輸合同。與海運提單不同航空總運單僅僅是運輸合同不是物
權憑證。因此航空運單不能像海運提單一樣進行簽轉和物權的轉讓。
分單 (HAWB)—— HOUSE AIRWAY BILL 貨運代理公司簽發的代表貨
運代理公司與托運人運輸合同。
運單基本欄目介紹
Q&A
如果運單到付應該注意哪些欄目及顯示方法
運單上顯示的運費數字中哪些是我們和航空公司結算的實際數據
在運單運程欄中**個顯示的港口代碼是否一定為目的港
CTS 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CO.,LTD
空運基礎名詞解釋
1. 運單 .
總、分運單的異同
簽發人不同
總運單是航空公司簽發目前很大部分仍是航空公司印刷的總運單號是直接印刷在
運單上的目前有一部分航空公司開始使用中性運單則不適用上述情況
分運單是貨運代理公司簽發一般為代理公司自行印刷
號碼規律不同
總運單號碼的構成是航空公司3字代碼+8位數字如999-11111111總運單**一位
數字為校驗碼校驗規律為**一位數字應是前7位數字除7的余數因此總運單號碼
的**一位應該是比7小的數字
分運單的號碼組成沒有必然的規律一般為簽發分運單的公司代碼+一串數字。如
CTS1234567
總、分運單間的關聯
如果有分運單必然有總運單如果有分運單則總運單上的收發貨人一般均為貨運
代理公司。
分運單件數相加必須=總運單件數
分運單毛重相加一般必須=總運單毛重在收貨國沒有重量限制規律時可不相等如
日本
如果有分運單則總單的品名欄必須顯示“Consolidation as per attached
manif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