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司法部有關規定,涉外公證/書只能由涉外公證處出具,在證詞、格式、用紙等方面都有專門規定,而且必須有譯文。普通公證/書不能辦-理領事認證,不能送往國外使用。此外,對申請辦-理領事認證的涉外公證/書和商業文書,不同的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在審核時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領事司會及時將所掌握的外國使領館的新要求通報有關文書出證主管機*關,提醒其在出具文書時考慮文書使用國的相關要求。因此,當事人在向有關機構申請出具文書時,應該明確告知文書擬送往使用的國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關信息,以便相關機構準確出。
問:什么是涉外商業單據認證?
答:涉外商業單據認證是指直接在涉外商業單據上加蓋貿促會單據認證章。
問:涉外商業單據認證的范圍有哪些?
答:有:一般指商業INV、裝箱單、重量單。
問:涉外商業單據認證的辦-理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答:需要以下材料:
1)填寫“涉外商業單據認證申請表”,并加蓋單位章,申辦人簽字。
2)提供需認證單據的正本及復印件,以及真實、有效的佐證材料。
商業INV的認證一般需要:出口報關預錄單原件或報關單原件、外銷合同或者形式INV原件、信用證復印件。
裝箱單、重量單的認證一般需要:外銷合同或者形式Invoice原件,提單復印件。
商會認證至少分兩種:產地證商會認證,這時可以在產地證第5欄加蓋個商會章。文件商會認證,就是要做成商事證明書的形式了。使館認證的含義: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向中東,拉美,非洲等國這和地區的出口貿易是益增長,大量物美價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這些國家的市場,給他們本國的企業造成的沖擊,因此這些國家為了保護本國企業的利益和市場,紛紛制定貿易保護措施和產品政策,要求我國出口的貨物的有關單據必須經過其駐華使館的認證,方可辦-理進口該國的通關手續。常見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該國就明確規定,凡是我國出口到該國的貨物,必須出具一般原產地證明書,并由其駐華使館審核后,在證/書背面加蓋印章,對證/書加以確認,該批貨物方能順利通關。這種在有效單證上由駐華使館蓋章認證的做法,就叫“使館認證”!
如何申請辦-理使領館認證
1.提交《領事認證申辦表》(1)和《領事認證申辦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經貿促會認證的全套資料(所有的使館認證必須先經貿促會認證);
3.提交需認證的文件及其復印件二份。
4、個別有特殊規定的使領館按其特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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