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況下,辦-理領事認證所發生的費用由我司先行墊付,待認證文件寄回,再據實結算。對于有不良記錄(結算不及時等)的合作伙伴,則應預交辦-理費用。
2.已送進使領館進行認證的文件或單據,申請單位發現錯誤要求退回的,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書面撤單申請,貿促會可以幫助及時追回,但其已發生的費用,申請單位必須承擔。
3.由于各個國家使領館的規定、收費及注意事項時有調整,所以辦-理領事認證的費用不是一成不變的。
領事認證的概念
領事認證(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稱“使領館認證”。從廣義上來說,領事認證是指由外交、領事機構證明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上**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從而使該文件具有境處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對我國的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要求經該外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方可在進口時辦-理通關結匯手續。
認證時間
需一個工作日送貿促總會認證,再提交外交部領事司認證;外交部認證后送各使領館認證(具體時間參照各國駐華使館規定一覽表),經使領館、外交部認證好的文件,當天取回并當天核銷完畢,通知取件!
總結:企業提交辦-理材料―→審核―→出單―→付款―→取件(時間及費用按各國使館要求辦-理)。
認證是對公證而言。當文書在國與國之間傳遞時,為了能夠使一國出具的文書能夠被另一國所接受,具有有效性,使館/領事公證認證應運而生,領事認證被稱為是“為出國的文書辦-理簽證”。它涉及的方面很廣,從國內到國外,從公司的成立到解散,從人身到財產,從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使館/領事公證認證發揮著特殊的積極作用。領事認證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認證機*關或者某些“相應機*關”的**一個簽字或者印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說的使文書發生域外效力。按國際慣例,凡涉外公證文書一般都應辦-理領事認證。
巴拿馬使館認證商業登記證|公司簡介**證書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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