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國家的主管機構,如內政、民政、勞動或司法等部門,只接受經自己國家的外交或大使館機構認證的外國文書。如涉外文書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大使館認證,而不辦-理文書使用國駐華大使館的大使館認證,會導致被文書使用國拒絕接受。因此,通常情況下,送國外使用的涉外文書需辦-理雙認證。只有在當事人明確了解文書使用國只要求對涉外文書辦-理單認證的情況下,才可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大使館認證,不辦-理外國駐華大使館的大使館認證。
是否可以只辦-理外國駐華大使館的大使館認證,而不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地方外辦的大使館認證?
不可以。**先,外國駐華大使館或大使館只能確認中國外交部認證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其次,外國駐華大使館沒有我國內公證或商業文書出證機*關的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真偽,所以,涉外文書必須先經我國外交部認證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辦-理大使館認證,而后外國駐華大使館再確認我國外交部認證司或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
哪些大使館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們索取)?
埃塞爾比亞、、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大使館翻譯,收20元翻譯費)、意大利。
個別大使館有何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 大使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認證;
哥倫比亞 大使館要求授權書必須和營業執照一起認證;
科威特 大使館要求Invoice必須與產地證及白色產地證一起認證,藍色產地證必須與白色產地證一起認證;
阿根廷 Invoice類文件與其他類文件應分別填表送辦;
沙特 產地證、Invoice類文件與其他類文件分別填表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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