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A:各類涉外商業單證,如:原產地證、商業INV、 提單、檢驗證明、船證明等;
B:與涉外商事活動相關的各類文件,如:合同、報關單、授權書、營業執照、資信證明、投標文件等。
問:什么機構可以代理領館蓋章業務?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網絡和專業優勢,且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以出簽迅速、便捷的工作風格為出口企業提供了良好的服務,贏得廣大出口企業的和歡迎。
文件要求:
1、下列領館要求所有蓋章文件一式兩件:
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烏茲別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領館留底(不收蓋章費)
2、下列領館要求提供蓋章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份數如 下表:
埃及、也門、伊朗、、印尼、老撾、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亞、盧旺達、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亞、印度 以上國家提供一份復印件
剛果共和國 提供二份復印件
阿聯酋 提供一份(產地證) 復印件 提供二份(CI) 復印件
利比亞 提供四份復印件
哪些文件屬于貿促會代理領館蓋章的業務范疇?
(1)關結匯的各類商業單證,如:原產地證、商業INV、裝箱單、提單、商檢證、屠宰證、船證明、保險單等;
(2)用于涉外商貿活動的各類證明文件,如:合同、協議、委托書、報關單、授權書、代理協議、營業執照、資信證明、投標文件等;
(3)其它與涉外商貿活動相關需辦-理領館蓋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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