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館簽章業務是我司一項重要業務,直接服務于外貿公司和企業。在長期的辦-理領事館 簽章業務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代送了大量的外商貿文件和單證的領事館簽章業務,并 在實際工作中急客戶所急,想客戶所想,為他們解決了在辦-理過程現的各種各樣的難題, 贏得了時間,確保了通關結匯的正常進行。
領事館簽章的概念:
領事館簽章是指我國外交機構和/或外國駐我國領事館在涉外文件上確認我國公證、簽章機 關或某些特殊機*關的簽字或印章屬實。經過簽章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為文件使用國有關 當局所承認。
巴基斯坦領事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簽章。
印度尼西亞領事館在辦-理藥品、**器械、**、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送科威特領事館的產地證及Invoice的領事館簽章需提交白色產地證;送敘利亞駐北京領事館的領事館簽章的產地證及Invoice上須加打“貨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說明。
辦-理泰國領事館簽章的涉外商業文件需附有泰語譯文。
怎么辦理納米比亞提單、商業領事館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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