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范圍主要有:
(1)貿促會系統所簽發的一般原產地證;
(2)由貿促會簽證機構認證的涉外商業單據文件。常見的有:商業INV、箱單、價格單、船公司證明、提單、裝箱單、保險單等;
(3)根據進口國或進口商的要求,需要辦-理大使館認證的其它有關單據文件。
在實際業務中,需要辦-理大使館認證的單據文件**為常見的是原產地證和商業INV。
對商業單據文件(如原產地證)予以大使館認證,通常在信用證中作如下規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國貿促會出具的原產地證明,必須由某國大使館予以認證)。
大使館認證的辦-理程序
申請與審核
我國出口企業在出口貿易業務中,根據進口國的規定或進口商的要求,需要對涉外商業單據文件辦-理大使館認證時,出口企業可以委托貿促會代為辦-理。
委托代理時,申請單位應填寫《大使館認證申辦表》,提交需要辦-理大使館認證的單據文件。單據文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大使館的規定要求(語言、份數、相關單據文件);
——單據文件必須合法有效、真實可靠、正確無誤;
——單據文件應當是正式制作的,根據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復印件(如報關單),但不能為手寫。
——單據文件卷面整潔,文字、簽字應當清晰;印章不清、模糊,蓋倒、重復蓋兩個章的單據文件不受理。
貿促會簽證機構經審查,認為材料齊備、符合條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請。
1.國內大使館認證中的“單認證”
所謂國內大使館認證中的“單認證”,是指我國內出具的涉外公證/書或商業文書擬送往國外使用前,辦-理好我國外交部認證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大使館認證后,文書使用國告知,無需辦-理該國駐華大使館的大使館認證,文書使用國即可接受該文書。這通常被叫做“單認證”。
2.國內大使館認證中的“雙認證”
所謂“雙認證”,是指我國涉外公證或商業文書在送國外使用前,辦好我國外交部認證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大使館認證后,還需按文書使用國要求辦-理該國駐華大使館的大使館認證,方可被文書使用國接受。這通常被叫做“雙認證”。
3.如何知道要辦-理單認證還是雙認證
一般情況下,應按照有關駐華大使館和文書使用國的要求辦-理單認證或雙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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