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領事簽章
領事簽章與生活中常見的“產品質量簽章”或“簽章許可”不同,我們這里所講的領事簽章是指一國外交、領事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公證文書或其他證明文書上,確認公證機構、相應機*關或者簽章機*關的**一個簽字(簽章)或印章屬實的活動,其目的就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因此,形象地說,人出國要辦-理簽證,而文書出國就要辦-理領事簽章了。
每份簽章文件出來都有的外交簽章編,認字第XXXXX 號,這個是所簽章文件的身份標識,可致電外交部查詢電話:01065889761,撥通后按4轉查詢簽章號服務;或者可轉人工查詢,因這個涉及所簽章文件的隱私,客服可能不會透露那么多信息;
如果外交部查詢不夠說服您?那就只能打電話去使館查詢,使館只告之您這個簽章號的文件是從幾號簽發出來的(文件上的使館簽章都有簽發日期的)
簽章流程
步
部分文件先經過中國國際商會和各地公證處的審核簽章,商會和公證處審核商業資料上的印章或者簽字,審核后并由國際商會和公證處出具證明書(樣本見本站內)或者公證/書(樣本見本站內),并且證明書上有公證員的簽字及國際商會和公證處的印章。
步
將帶有國際商會或者公證處公證員簽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領事司,由領事司簽章對商會和公證處的印章及簽字進行簽章,在簽章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領事司授權人簽字(備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館簽章的話,到此步驟就簽章結束的話,稱為外交部單簽章,部分國家部分文件辦-理外交部單簽章即可使用)
步
文件由外交部領事司簽章出后,送去各國使館或者使館簽章,由各國使館簽章外交部領事司的印章及簽字。(到此為之稱為使館簽章)
第4步使館簽章結束后,再按上列順序逆向轉遞。至簽章客戶。
簽章時間
需一個工作日送貿促總會簽章,再提交外交部領事司簽章;外交部簽章后送各使館簽章(具體時間參照各國駐華使館規定一覽表),經使館、外交部簽章好的文件,當天取回并當天核銷完畢,通知取件!
總結:企業提交辦-理材料―→審核―→出單―→付款―→取件(時間及費用按各國使館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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