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國際旅行社提交材料
1.工商部門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名稱應包含“旅行社”)
2.申請旅行社可行性報告
3.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4.房產證復印件和/或租賃協議復印件。
5.至少一名會計師的會計證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國際旅行社的企業章程(經營范圍寫“入境旅游業務、國內旅游業務”,在“投資人”一章注明申請人需交納60萬元質量**金)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8.正式申報時填寫《申報旅行社技術報告書》(一式三份,可復印)。
二、建立國際旅行社審核程序
審查條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完整、規范、真實、有效。初審合格后,受理室辦理審核手續。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退回申請人,并告知需要一次性補正的材料。
(一)審核材料準確無誤后,向辦公室和審核負責人報告。
(二)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旅游局審批。
(3)工作時限:15個工作日。
告知國家旅游局審批程序
(一)收到國家旅游局的批準文件后,告知申請人。
(二)通知申請人向市旅游局財政部門繳納旅行社質量**金。
經國家旅游局批準的旅行社,申請人憑支付旅行社質量**金的發票到國家旅游局辦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