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中,進出口商對貨物的交接和貨款的結算主要是通過各種商業單據的轉移來實現的。為確保這些商業單據的真實性,實現交易的安全,順利實現貨物通關結匯, 根據國際慣例和進口國的相關規定,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地商會對出口商提供的各種商業單據加以確認和證實。這既是出口貨物能否順利通關的前提條件, 也是進口商按照信用證支付貨款的基本條件。
對于不符合使館規定或提交材料不完備的文件,應如何計算認證時間?
申請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補送文件,以**終補齊文件送交貿促會的日期為準。
如何向貿促總會申請催辦相關使館的領事認證?
**先應填寫“催辦申請”標準格式后傳真我會,我會再以書面形式與公司提交的“催辦函”同時遞交外交部申請辦-理催件。
俄羅斯使館出臺新規:
近日,俄羅斯駐上海總領館出臺了一項新的規定:凡是已經過俄方公司蓋章的合同或協議類文件,使館不再受理相關認證申請。對此,俄領館給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經經過俄方確認,沒有再做領事認證的必要。請廣大企業在送辦文件時務必注意。
俄羅斯上海領館認證要求如下:
1、領館對認證文件的俄文翻譯要求比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議企業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領館辦-理。
2、授權書須有簽字、蓋章及簽署日期,簽字只可法人簽,并注明簽字人的職務。
3、商業Invoice、價格單、報關單、外銷合同、供貨商證明等部分文件領館不予認證。
4、文件日期不能與當前日期相差太久(三個月內為宜)。
5、國外證/書(包括TUV、SGS、DNV等)領館不予認證,任何形式都不可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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