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寶寶的降臨無疑是全家**期待的事情,如果產假期間沒有收入,還需要喂養寶寶,那么對于一個家庭來說,負擔太大了。
對于這樣的話題,也經常有孕媽給我們留言:懷孕期間可以正常上班嗎?休產假期間的薪資、福利、待遇具體是怎么發放的?
其實,只要沒有嚴重的妊娠合并癥或并發癥,孕媽媽都是可以正常做職場媽媽的,工作孕育兩不誤。
孕育職業生涯中,孕媽媽還需要了解一些與自己有關的薪資福利問題。下面四川履正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詳細講解女員工休產假期間的薪資問題。
成都勞動糾紛:女員工生育期間,工資和生育津貼怎么發?
**,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法定基礎產假為98天,部分地方規定政策內生育還享受30-90天的獎勵假,丈夫享有7-30天的護理假(男性陪產假),生育女職工可以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與產假合并使用。成都勞動糾紛律師會持續為大家更新勞動法相關的法律知識,大家如有其他疑問可以在線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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