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著與編著的區分
1.專著:所謂“專著”,指“國內外科學專家所撰寫的學術著作.從內容來說是對某一知識領域所做的探索,是新的學術研究成果。
2.編著:所謂“編著”,指把現成的文字材料經過選擇加工而寫的著作.編著與專著相比,不強調創造性,而強調采用**的研究成果,采用科學的體例編撰成書,它有一定的理論性、學術性,但更強調應用性。
專著一般是指超過4-5萬字的的著作,甚至字數更高,原創度比編著要高。編著,一種著作方式,基本上屬于編寫,但有獨自見解的陳述,或補充有部分個人研究、發現的成果。凡無獨特見解陳述的書稿,不應判定為編著。專著和編著的區別主要就是原創度不同。專著是作者自己原創,編著是有自己見解的改寫。
編撰學術專著比發表單篇論文更具學術價值。因此,在評定職稱時能夠獲得更多的加分和認可。專著不一定是書,只要是獨自創作的都算專著。
專著通常是作者闡述其“一家之言”,提出自己的觀點和認識,而較少單純陳述眾家之說;專著的篇幅一般比較長,因此能圍繞較大的復雜性問題作深入細致地探討和全面論述,具有內容廣博、論述系統、觀點成熟等特點,一般是重要科學研究成果的體現,具有較高的學術參考價值。專著出版前,作者的研究成果往往先以論文的形式出現,在此基礎上深入探討,并展開闡述,從而形成專著。專著通常都附有參考文獻和引文注釋,包含豐富的書目信息。
著、編著、編都是著作權法確認的創作行為,但性程度和創作結果不同。著的性**,產生的是的原始作品;編的性**,產生的是演繹作品;編著則處于二者之間(編譯類似于編著,但性略編著)。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產生的,作者的創作行為就可以視為著。一部著成的作品中可以有適量的引文,但必須指明出處和原作者。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構成對已有作品的實質性使用,或者包含對已有作品的匯集或改寫成份,作者的創作行為應該視為編著。
圖書掛名流程
主編:
商討出版掛名問題 —— 登記表 —— 正反面彩色清晰掃描件 —— 選題 —— 湊主編(2-3個月)—— 申CIP —— 可查證CIP —— 付清余款(1周內)
副主編:(有CIP)
商討出版掛名問題—— 登記表 —— 查證CIP —— 付清余款(1周內)
副主編:(無CIP)
商討出版掛名問題—— 登記表 ——湊主編(2-3個月)—— 申CIP —— 可查證CIP —— 付清余款(1周內)
評職稱出書掛名就找百科書苑網——鄭州圖潤企業資詢信息有限公司。
多年來我們秉持誠信經營,用心服務的理念,積累了一大批客戶資源。
為眾多學識之士在評職稱之路上創建了一個便捷,高效的綠色通道。
如果您有這方面的需求,并且正在一籌莫展,就抓緊聯系我們吧!
張編輯
QQ號碼:139--120--1964
285--161--8621
手機號:133--8386--2175(微信同號)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
早8:30——晚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