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架的設計
根據《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設施必須進行抗震設計。但基于專業性,目前建筑機電設計基本只是在圖紙設計總說明中,指出建筑機電工程需進行抗震設計,而并非將機電工程抗震設計一次性設計到位,致使后期需抗震支吊架的生產廠家進行深化設計。
目前,機電工程抗震支吊架的深化設計方案無明確規定需原設計單位確認,但《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對抗震支吊架初設間距、抗震節點布置有相應的規定,所以,為減少、避免抗震支吊架和承重支吊架設置位置的沖突,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費、返工,建議在抗震支吊架深化設計完成后,組織原設計單位、深化設計單位、安裝單位共同對深化設計方案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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